我离婚上民政局房子写给他们父子。我想反正儿子结婚可以住,就没争,法律没有公正过。现在他要卖掉房子,我还有权争夺股份房子的钱吗,因为那套房是我一起建的。可以上诉争夺股份吗
2025-03-03 14:02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子女所有,并不代表你失去了对房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如果你认为你的权益受到侵害,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方式。 与对方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恢复你对房产的权利。在起诉时,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你的主张。 请求仲裁机构裁决。如果你更倾向于非诉讼方式,也可以寻求仲裁机构的帮助。仲裁是一种较为灵活的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于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上诉争取股份。如果最终判决结果不利于你,你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你需要提交新的证据以支持你的主张。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诉讼或上诉过程中,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同时,也要考虑到可能需要承担的费用和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