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被查诊为恶性肿瘤晚期,医生说最晚期限在今年八九月份。我父亲只能躺在床上无法站起来,无法去公证处去公证立遗嘱,目前只有父亲立的书面遗嘱。我们去公证处,那里的人说必须要我父亲亲自来,需要两三个小时,我父亲根本无法坚持。只会给我奶奶财产的八分之一,但是我奶奶一直跟他的两个儿子在一起,我们担心后面会跟我们争财产。所以想要提前立好遗嘱,但我父亲现在的情况实在无法去。所以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希望能给一点建议。
16天前您的情况非常复杂和敏感,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首先,您提到您的父亲已经被诊断为晚期癌症,并且面临生命威胁,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时刻。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或医疗意见。 在考虑立遗嘱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立遗嘱之前,请确保与您的父亲详细讨论并理解遗嘱的内容。如果您父亲没有能力自己做出决定,可以考虑请一位代理人为他执行遗嘱。 在确定遗嘱内容之前,确保您的父亲完全了解所有细节,并同意其内容。这包括遗产分配方式、受益人以及任何其他重要条款。 如果您认为您的父亲可能会拒绝接受遗嘱中的某些条款,或者如果他有健康状况限制了他的行动能力,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代理人代表您进行遗嘱签署。 考虑到您的父亲可能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您可以考虑将遗嘱文件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他。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委托他人代为签署遗嘱,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最后,您应该考虑到您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和未来的不确定性。虽然您希望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但最好还是尽可能地保持冷静和理智,以便更好地处理这个复杂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