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因工作中导致股骨头中小骨骨折,当时没有太大疼痛感,就坚持工作15天左右(从事体力劳动)导致更换股骨头。这样算工伤吗?如果算能定几级伤残。我该如何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父亲今年62周岁,在冷库从事出入库的体力劳动,没有合同没有保险,当时老板给拿了6万元说前去看病,我父亲和我母亲的工资就够5万元,当时我们为了省钱就报了我们当地的医疗合作,说是在家导致的伤残,手术花了4万元,报销了2万,还有俩万,我们想找我父亲他们工作单位给报销一下,之前老板说的拿单据回来就行,现在他又不认账,我们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025-02-17 16:45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视为工伤。因此,您父亲的骨折可能构成工伤。 关于伤残等级的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机构会综合考虑受伤部位的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康复状况等因素来确定伤残等级。您可以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以了解具体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和程序。 对于报销的问题,建议您及时与工作单位沟通,了解其是否认可工伤赔偿,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销申请。同时,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赔偿的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保护好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