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做家教,已去四次。因其太差150考21,辅导班又提出期中成绩必须65以上,离期中考三周,每周辅导一节,因本着不误人子弟和要完成目标,私联系家长上门多补一节。辅导班以我私自联系家长要求补课为理由,说我违反辅导班规定,不予发工资。
16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允许我表达对您在教育行业中付出努力和奉献的敬意。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我理解您的担忧和困惑,并且愿意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同时,学校和培训机构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教学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伦理标准。 关于您所遇到的情况,我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与辅导班沟通。尝试与辅导班进行直接沟通,明确告知您正在尽心尽力地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同时也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如果辅导班坚持认为您违反了规定,可能需要收集证据并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教育行政部门或调解机构。 寻找其他解决方案。考虑到时间紧迫,可以尝试与其他老师或者家庭成员合作,共同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果。此外,也可以向教育部门反映情况,寻求政策上的支持和指导。 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感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比如通过劳动仲裁、投诉等方式解决问题。 加强自我保护。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保持理性和平等的对话态度,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在必要时采取行动。 最后,希望您能够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保障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不受影响。如果有任何具体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或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