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5年前被告按照约定支付原告抚养费,从2015年至今被告经原告母亲多次追讨,但是迟迟不予履行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请问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指:15年以前的抚养费都给了,要15年后的抚养费
2024-12-26 11:44您好,您的陈述中存在一些不准确之处。首先,“至2015年前”意味着自2015年之前支付的抚养费用,而“从2015年至今”则表示自2015年以后开始未支付的抚养费用。因此,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是指在2015年之前的支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之后的抚养费一直未得到履行。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额外的抚养费,这取决于具体法律规定和双方协议中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父母有义务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等支持,包括抚养费。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一份明确的抚养协议,且该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终止或修改的条款,则可以依据协议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如果您认为对方未能按期支付抚养费,建议与对方沟通解决方法,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遵守合同条款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