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房东提前收房并给出一个月搬走的时间。合约上写两年。但是没写违约金。房租三个月交一次。下个月刚好满一年。与房东沟通目前只答应赔付一个月房租得违约金。那么以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有没有权利让房东赔付搬家得费用以及我们给房东得房子做了简单装修的钱?具体赔偿条款又有哪些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赔偿条款,那么房东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租客支付一定数额的租金作为补偿。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支付额外的搬家费用和装修费用,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关于搬家费用,通常情况下,如果租客是因为房屋的问题(如漏水、电路故障等)而被迫搬家,房东可能会承担部分搬迁费用。但如果是租客自己决定搬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居住,那么房东可能不会承担这部分费用。 其次,关于装修费用,如果租客是在租房期间对房屋进行了简单的装修,那么这部分装修费用一般应由租客自行承担。因为这是租客个人的行为,且不是房东的要求或指示。 综上所述,您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向房东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因房东提前终止合同带来的损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条款需依据当地的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