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出了一个交通事故,因为要出差,所以先给对方垫付了1000元,证明我不会逃跑。我回来以后去定损中心定损,并去4s店维修,我是全责方,所以我付了所有钱。当我付完理赔金的时候,我想要要回1000元,对方只给了我500元。说定损请假,还有平时打车,拿我500很客气了。我现在疑问是,第一请假我可以支付对方请假的费用,不过我需要看请假单,还有人事开出的工资扣除情况。第二,我又没让对方打车,他打车和我有什么关系,如果真的算我的,至少让我看打车发票,按金额报,当然我还是觉得对方打车费和我没关系。目前对方对我的问题置之不理,不回我消息,我可以针对这个问题报警么?
5天前你好!首先,你的情况可以理解为一方怠于行使权利,另一方则试图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关于你提出的具体问题。 关于请假,如果你能够提供请假单以及相关的人事扣款记录,这可以帮助你证明你的请求合理。 对于打车的问题,你需要明确地说明自己没有让对方打车,因此这一项不应由你承担。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打车发票并进行核实。 如果对方仍然拒绝回应或拖延处理,你可以考虑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在警方介入后,他们将有权调查双方的行为,并可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纠纷。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沟通记录、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备将来使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避免泄露过多个人信息。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