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期限,刚开始押扣半年的工资3000块,分每个月500块押金。合同期写明不到期限辞职不返还三千块押金,而且合同只有一份,在老板手上。本人并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合同。请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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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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