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房屋其中一间租给一个租客,3.24租房合同签约到9.24号,已付三个月租金就是到6.24号,从上个月24号左右他打电话给我说他去广州了,要提前退租,钥匙给她姐了,他姐和我们在同一个小区。我联系她姐归还钥匙,她姐要求我退押金,我说你们毁约押金退不到,考虑你房租还没到期我说的你把钥匙先交给我,我可以退你100,如果6.24之前你把房子帮我租出去也就是9.24之前我能收到房租,押金我就退,昨天交钥匙我们给了100给她,她没带合同下来,现租客母亲找我退押金和要钥匙,说要住到6.24,我应该怎么弄,钥匙给她我家里家具家电谁放心。到期她不交还钥匙怎么说
2025-08-11 11:36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并且出租人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在本案例中,由于租客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押金的问题,一般来说,押金是作为对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保障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是否退还押金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协商一致、房东自行决定等。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租客进行协商,了解其退房的具体原因,同时也要考虑到自己的损失,以公平合理的方式处理此事。 至于租客母亲的要求,可能涉及您的家庭财产安全以及承租人的居住权益等问题。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或法院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