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临产前在医院检查出患了梅毒,不知道什么时候得上的,孩子出生时检查也有梅毒,我们母女在我坐月子时已经治疗,孩子现在一个月我想离婚,孩子父亲有正式工作我没有,孩子父亲以我有传染病又没有抚养能力为由要求他抚养孩子,我想要孩子,法院会判给我吗?如果不判给我我需要怎么做才能判给我
2024-08-29 06:18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并且您的孩子是您的亲生子女,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将孩子归于您所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一定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首先,您应该了解,对于是否具有抚养能力的要求,不仅仅包括经济状况,还包括对子女成长的支持和关心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即使您目前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也不能仅仅因为这些原因而被排除在抚养孩子之外。 其次,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或者孩子的情况较为复杂,可能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处理。此外,您还可以尝试与孩子的父亲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态度,以便更好地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需要保持冷静,尊重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您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