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四月一号因工伤把左手大拇指指尖切掉了一公分左右,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月的院花费一万多,当时没买社保不过买了一个工伤保险,保险公司报了六千,剩下的厂里全报销了,出院时医生说半年后可以来做一个复原手术,,所以我现在想去做一个复原手术,就是想了解一下还能不能报工伤,还有现在我买了社保了不能报工伤的话能不能报社保,做手术期间能不能算工伤向厂里要工资
2024-07-26 16:48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并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至于您提出的能否再报工伤的问题,这取决于工伤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即工作时间、地点以及工作原因等,那么是可以申请工伤待遇的。然而,具体的政策细节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关于社保和工伤的关系,如果您已经购买了社保,且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则可以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即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但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同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手术费用和工资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并导致的医疗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伤病,包括但不限于手术费、治疗费等,也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工伤与非工伤性质混淆等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确定责任方。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