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到女家十多年,现在孩子九岁,前几年女方父母已去世,去年拆迁,拆迁房原是女方父母的,拆迁以后女方好像有不想和男过下去,如果是离婚,男方能分一套房子吗?现有拆迁补偿房三套。
2025-06-18 02:12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共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女双方结婚后十年以上,并且子女已经长大成人,那么他们之间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房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至于您提到的男方能否分得一套房屋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拆迁补偿房原本就是女方父母的财产,且女方不愿意与男方继续生活在一起,那么男方可能无法直接从拆迁补偿房中获取份额。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男方对拆迁补偿房做出了贡献或者有特殊的情感联系,比如为拆迁做出过努力等,法院可能会考虑给予男方一定的补偿或份额。 最终的处理结果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件审理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