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离婚。可现在临河法院说去被告居住地立案,被告居住地法院说在领结婚证的地方(临河)起诉立案。俩面推脱,立不了案。该怎么办? 2013年5月领证,对方有动手动刀冷暴力情况,夫妻感情破裂,经常几十天不联系,至今分居2年半,名下没有财产,协议离婚无果,只好走法律途径。
2025-02-20 00:41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配偶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并且已经导致了长达两年多的婚姻关系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寻求法律帮助以结束这段关系并保护自己免受进一步的伤害。 首先,建议您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警方介入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您的人身安全。同时,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家庭暴力援助律师,协助您处理离婚事宜以及可能面临的财产分割等问题。 其次,您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财产进行公正分配。如果您与您的配偶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但这需要双方都愿意合作并且能够遵守法律规定。 最后,如果法院拒绝受理案件或不同意您的诉求,您可以考虑上诉至更高级别的法院,或者直接向高级别的司法机关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免加剧矛盾。 请记住,您的权益非常重要,因此应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证明、照片或其他相关文件,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要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