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怀孕期间,在医院做一系列检查,未检查胎儿右脚掌残疾。孩子出生后,残疾一天天加重(已评残),现在要做一系列康复治疗和特殊鞋。如果医院检查出胎儿残疾,我可以选择不要小孩儿。请问我可以起诉医院赔偿吗?
4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您提到的“未检查胎儿右脚掌残疾”是指在孕期进行的常规检查中没有发现胎儿右脚掌有残疾的情况。 孩子出生后,残疾情况逐渐加重,并且已经评定为残疾,这表明存在实际的医疗风险或缺陷。 如果您选择不想要这个孩子,您可以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与您的医生和法律顾问详细讨论您的权利和可能的选择。 请注意,具体法律适用和可能的结果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