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持有某银行的股金,母亲去世后通过公证,由独生女继承母亲的股金,父亲自愿放弃继承,并且父亲将自己所持有的50%股金无偿赠与女儿,现持有公证处出具的继承与赠与的公证书办理股金转让,股权交易所不承认公证书的法律效益,要求重新出具公证书,请问如何维权?
1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和遗赠是法定继承的一种形式,而遗嘱人有权在遗嘱中指定其遗产的继承顺序。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将其财产赠予他人,那么该赠与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同意或法院判决。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机关,要求其撤销公证书。同时,建议您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案件,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