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我购房的两大动机上的宣传均为虚假,一是地铁规划二是酒店入驻,在没有掌握确凿证据前与开发商协商承担违约金退房,如今政府部门反馈收到了,证实确实为虚假宣传,开发商虚假宣传诱导我签订的合同当属无效,我更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基于合同已在我承担违约金的情况下解除,目前状况还能维权吗
10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购房过程中遭遇了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导致合同中关于地铁和酒店的条款被认为是无效的,并且开发商已经单方面解除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原件、购房时的录音录像等,然后将这些证据提交给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申请仲裁。如果不想走司法程序,也可以选择申请仲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已经选择了违约赔偿的方式,因此可能无法再选择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法。 要求退款并补偿损失。如果您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要求其退还所支付的款项,并给予一定比例的赔偿,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协助。如果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可以尝试寻找专业的调解机构或法律顾问提供帮助,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最合适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最重要的,希望您能够成功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