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给了定金2万元。我现在不想要这房子,能退吗?这是合同上写的是七天之内我不去签订合同就要他有权卖掉我不会退我订金?我还能要回我的定金吗?
15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在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您支付违约金。因此,如果开发商决定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您有权要求其退还定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能够得到退款需要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双方之间的协商结果来判断。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具体的合同条款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决策。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