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在2007年女方买了一间房子,房产证只写女方名字,2008年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只有孩子的抚养权交于男方,以及每月女方支付500块生活费,其他无争议。房子一直由男方居住,2018年女方提出变卖房产,男方是否有权力平分变卖后的财产
18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是否登记为一方所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应当视为双方共有财产。 如果你们在离婚时已经就房产进行了分割,并且明确了产权归属,那么男方有权要求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比例获得房产的折价款。但是,如果房产已经被出售,或者存在其他合法原因导致无法实现原定的分割方案,那么可能需要重新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总之,建议双方协商处理房产事宜,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公正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