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带了他的一个朋友,从外地来新乡旅游,路过我这里,为尽地主之谊,下午提前安排好房间,晚上几个朋友陪着一起喝酒,平均也就半斤酒,酒后,我就步行将两人回宾馆门口,因故离开,后来两人自行驾车离开,路上肇事逃逸,并且致使副驾驶人员重伤,扔在住院,请问我招待他们有什么责任?

2019-10-24 10:3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你们没有任何的责任的

2019-10-24 10:38:4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525今日律师解答 49533

相关推荐
赌博可以训诫吗。想问一下 1回答
野红豆杉种子繁殖违法吗 1回答
要是离婚怎么要补偿费 1回答
供货商起诉公司不付款 1回答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需要提前通知吗 1回答
朝阳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1回答
人强奸别人家的羊构成犯罪吗 1回答
律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件到检查院逮捕师正在协调看看可以取保吗 1回答
与朋友喝酒朋友几个小时后死了他家人把我起诉了我该怎么办 1回答
一人公司欠债务一个亿令一公司注资一百万债务由谁还,有哪些法律条款 1回答
很多人电动车不交罚款 1回答
无合同,无工资单怎样仲裁 1回答
林地合法征用怎样撤销林权证 1回答
离婚二次判决书说要年满一年再次起诉 1回答
丝袜破了公司说形象不好好,罚款,合法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