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带了他的一个朋友,从外地来新乡旅游,路过我这里,为尽地主之谊,下午提前安排好房间,晚上几个朋友陪着一起喝酒,平均也就半斤酒,酒后,我就步行将两人回宾馆门口,因故离开,后来两人自行驾车离开,路上肇事逃逸,并且致使副驾驶人员重伤,扔在住院,请问我招待他们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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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没有任何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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