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案子已经立了,他人在海南,海南这边法院传票打电话给他接了,他自己也说在海南了,但人不出来接传票,,应该要怎么做,我们是广西户口,在海南起诉,法院叫我找人,要不叫我回去退诉,我可以要求公告送达到广西他家里吗,或者还有别的方法吗
2025-01-18 15:21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海南省有住所或财产,则应当在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 告知对方逾期未到庭的后果; 将案件情况告知其家人或朋友,并提醒他们尽快到场应诉; 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例如调解、和解等。 请注意,如果您决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请确保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保证送达的有效性。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当地法院联系,了解是否有其他更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