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沈阳一家音乐烧烤俱乐部上班,店内有十多个股东,老板不怎么管理店面,后来店黄了,股东让我们先回家等着信开工资,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托了一个月,不给我们钱,现在还在拖,有的股东电话都不接啦... 在这家上班一年多没给我们上劳动合同,我们去劳动局她们不管我们,我们工资全加起来6万多 这钱还能要回来吗..律师叔叔
2024-09-04 01:3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合同中应包含试用期、劳动报酬等内容。如果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的权益可能受到了侵害。 其次,您提到的“十多个股东”和“老板不怎么管理店面”的情况表明,可能存在非法集资或其他形式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 最后,虽然您已经尝试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但是建议您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同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