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个法律问题,我于2013年5月左右,因无房居住,在没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自己耕地上,修了几间房子,约130平方,作为一家居住至今,但现在当地政府要给我,按两违建筑拆除,请问政府这种行为合法吗?
2024-09-04 02:25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在未得到合法审批的情况下修建房屋的行为属于违法建筑。如果当地政府部门依法认定该建筑物为违法建筑,并决定对其进行拆除,这在法律上是合理的。 请注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您需要了解和遵守当地的规划许可制度,确保今后的建设计划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