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去年的9月l号我们家租了1个门市,签了半年的合同,也交了半年的租金,合同上也写明了遇上政府征用房屋,就以多退少补的方式,我们干了3个月不到,政府就用了门市,前面拦断不能干了,按合同房东把房租退我们也就没什么事了,可是到了元月二十号我们去要房租,房东不但不给房租,还把我老公踹了一脚,导至双下肢不能动,冷热疼痛不知,到现在两个多月了也查不出什么病也做不了鉴定,派出所的人说做不了鉴定就当无伤处理。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2024-09-04 03:00您的情况涉及多个方面,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和医疗意见。 首先,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因侵权行为给您造成的损失。同时,考虑到您目前的身体状况,可以考虑委托一位有经验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您也可以尝试通过与房东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详细描述房东的行为对您的影响,并强调您的身体状况可能对今后的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最后,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房合同、支付凭证、警方调解记录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