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遇到一个问题,我是租的房子租期是一年,但是房子刚住进去一周就有问题我自己维修的他不出面,住了三个月多房子还是那个问题,他不出面维修,总让我自己解决让我去找物业,一开始他的态度就不好,不及时解决问题,最后我说退房。协商后同意退房,要扣除押金一千元。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总说在外地我家里也给他打电话他还说是我违约,现在是退出尔反尔不解决,一直拖着,请问我要起诉他吗,合同对我没有利,但是是房子本身的问题,物业也知道。我也知道他的门市身份证号,不过他家不是本地的,离我这里有60公里。我该怎么处理好,
2025-04-04 12:42首先,您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并且如果您的房东未能妥善解决房屋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先与房东沟通,尝试以和平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违反了租赁协议或法律规定,可以收集证据证明您的观点并寻求法律帮助。 同时,确保保留所有与房东和物业管理相关的书面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供这些信息作为支持证据。在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有关最佳实践和潜在后果的专业意见。 请注意,根据中国的《民法典》第783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如果您能够证明房屋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并且房东未履行维修责任,则可能有理由要求房东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时间过长导致其他法律程序的延误。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