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我出生在宜兴市宜丰乡长福村长北组,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户籍,1998年分到承包责任田2.5亩,有证,有农村住房及房产证,2000年,为了生活及女儿读书,外出打工,将3人户口迁至打工地,这期间经常回乡种田,从未荒弃,2013年,新农村政策,房屋拆迁,房屋统一规划到徐舍镇翔云花园(乡镇合并),2018年1月16日,为照顾年老妈妈,我们一家将户口4人(多了个外孙)迁回到徐舍镇翔云花园(原户口地已拆掉),2018年5月,土地征用,请问律师大人,我们一家能否享受土地征用补偿费?
17天前关于您提到的土地征用补偿问题,具体是否能享受到相关补偿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来判断。一般来说,在进行土地征收时,会考虑到被征收人的权益,并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如果您想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程序,建议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或当地政府咨询,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遇到争议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