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债务:结婚时男方买了一套房,婚后向女方家借款买了另一套房,现准备离婚,男方要求得自家买的房,借款买的房归女方,借的钱也要求女方还,像这种应该是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共同偿还吗?
29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因此,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男方和女方在结婚时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且其中一方需要借款以支持另一方购房,那么这些借款以及后续产生的利息等费用应当被视为共同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借款是用于个人用途而非家庭共同开支,否则借款属于共同债务的一部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所以,男方要求将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及其产生的债务转移给女方,同时要求女方偿还借款,这一主张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来支持。 此外,如果借款是为了购买共同拥有的房产,而房产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借款本身并不构成对个人债务,而是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因此无需考虑共同偿还的问题。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对方进行详细的沟通,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