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为什么在原告和被告的法院都可以立案
2025-06-16 22:3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原告和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即当事人对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该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 具体到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双方约定的借款地点在一方所在地,则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应当根据实际履行情况确定应由哪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通常会以借款人住所地或贷款人住所地作为管辖依据。 因此,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利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但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