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2003年办理离婚手续后为了孩子又生活在一起,2006年因性格不合再次分开,期间购买商品房一套写给女儿,后老公又重新组建家庭把房屋卖掉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口头承诺还按原协议房子还是女儿的,现在他已去世背着我把房屋按遗嘱写给女方,女儿还未满17周岁我想问女儿有权继承房屋和他的抚恤金吗?
2024-10-17 03:2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其法定监护人。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和前夫已经离婚,并且您的孩子由您抚养,因此房产应该属于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前夫通过遗嘱将房产赠与了他人(包括您的配偶),并且该遗嘱是有效的,则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该遗嘱或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来了解有关您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可能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请注意,这些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具体情况,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