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在重庆结婚了,但是湖南的户口本是未婚,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他不同意,在我这边婚姻有效吗?不离婚我还可以办结婚证吗?会不会是重婚罪
2024-12-09 03:1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如果您的户口簿上显示您为未婚状态,但在重庆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您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那么您可以继续享受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财产共有、抚养子女等。如果您想要解除与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则需要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程序。 关于是否构成重婚罪的问题,我国刑法并未明确规定“重婚”这一罪名,但是一旦发现有伪造或者使用虚假材料骗取结婚登记的情况,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因此,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行为不会触犯任何法律规范。同时,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