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方面的。现在宝宝一周,房子男方父母购买的,买的时候是我们两个人名字,现在变更为我一个人名字了。男方工资2000。我想要孩子,房子,有可能吗?抚养费男方能给多少呢。男方因赌博婚内有外债。我需要偿还吗。
2024-12-09 03:49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存在虐待、遗弃或者对子女明显不利的情况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上述行为。 其次,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您和您的丈夫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考虑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至于赡养费用,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收入水平、生活成本等因素。因此,建议您与对方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并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关于债务问题,如果您的丈夫因赌博导致婚姻内有外债,那么这部分债务可能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承担这部分债务,可以向债权人提出分期还款的要求,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方法。在此过程中,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