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四川成都2016年7月受伤2017年6月辞职成工伤鉴定9级,我想问哈公司支付的16个月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具体是按什么标准发放的?谢谢了
2024-12-13 10: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因此,您在2016年7月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并于2017年6月离职,可以申请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关于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这通常取决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相关事宜。 关于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这同样也取决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一般来说,医疗补助金可能会包括治疗费用、住院费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以当地的法律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以便我可以为您提供更为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