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烈属女儿,2000年的时候只有烈属母亲办有烈属抚恤金正。死后就没有领到抚恤金了。请问烈属女儿有哪方面的待遇吗?需要什么才能办理.现在留下的只有烈属母亲的这本证了。麻烦你了
2025-06-12 07:49您是烈属的女儿,如果您没有遗失或损坏您的烈属抚恤金正,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可以继续享受以下福利。 烈士家属优待金。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等法规,烈属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优待金。 烈士遗属补助。如果您的父亲/母亲已经去世,您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可能会获得一定的烈士遗属补助。 赡养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成年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丧葬费用。如果您父亲/母亲去世,您可能有权申请领取相应的丧葬费用。 为了确保这些权利得到合法保护,建议您及时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了解相关的政策和程序。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