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离过婚有个小孩,当初离婚法院是判决小孩我先抚养六年半,今年七月刚好六年半,以后归男方抚养,我前年与现任结婚但没打结婚证,生育了一个小孩,现任也是离异的有一个小孩,现在我与现任因某些原因不和,如果分手共同的小孩上法院的话归我吗?他身边有一个小孩,而我与前夫的开学他就接走,等于我身边就只有这个小的了,我与他无协商的可能,请问打官司的话会怎样
2024-12-11 10:58你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权一般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如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的原则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在你的情况下,你的孩子可以随你生活,因为你是孩子的父亲,且有抚养能力;同时,由于你与现任丈夫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因此你们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而非合法夫妻关系,所以不存在法定的婚姻关系解除的情形。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法官会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判断。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此外,考虑到你与前任丈夫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并且对方也同意孩子跟随你一起生活,这可能会对法院的裁决产生影响。 如果你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提出请求,或者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达成共识。无论结果如何,都需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一个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希望你能妥善处理好自己的家庭事务,照顾好自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