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卖房者是贷款房。两家商议帮他先走还贷款拿房产证程序。卖房者和买房者合同规定首付款34.6万,于7月10号之前过户。其中20万用于还卖房者的房贷,另外的14.6万放在国家规定的银行托管。过户当天,卖房者不同意将14.6万元放于银行托管系统,要自己得到,要么就要求买家额外再拿14.6万出来。买房者不同意。过了一天,买房者筹够了14.6万,卖房者说过了日子,不去过去,并且要追究买房者违约责任。请问哪方违约?资金托管的14万6部分算首付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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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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