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劳动法问题想请教。 已辞职,但公司拒绝支付剩余工资。 多次找公司老板和经理谈结算工资的事,他们都选择无视。 但我现在是无法申请劳动仲裁: 1、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没有购买社保 3、没有发放工作牌和工作服 4、工资只发了一个月,工资的发放是以老板的个人银行卡发放 5、考勤记录是用考勤软件钉钉考勤,无法导出考勤记录。 想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是和公司老板的短信信息可以作为劳动依据吗? 图片如下图。
2017-11-26 16:4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