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工厂打工的普通员工,因为家中有事,无法继续在外地工作。于上月二十七号向公司提出辞职。可公司以生产任务繁忙,人员不好招聘为由,不给办理辞职手续。去乡镇劳动部门反应情况,工作人员敷衍了事,让我给厂里好好沟通。现在我家真有急事,已经跟他们耗不起了。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到自己应得的报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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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时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建议协商处理,对方扣押报酬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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