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成都买房限购,我和老公在买房的时候只有他一人有资格。但是我们在办理银行贷款时银行要求我本人签署一份自愿放弃产权的公证书。我想咨询下,我们这种婚后夫妻共同买房,共同贷款按揭的房产如果以后涉及到离婚的话,是否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签署了那个放弃产权的公证书有没有什么影响?
2024-10-18 01:2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结婚后购买的房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事先约定为一方所有或由一方单独拥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的丈夫没有资格获得购房资格,也不能因此否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签署放弃产权公证书的影响,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双方都有权就房屋进行处分,包括转让、赠与等。如果放弃产权是出于某些特殊原因(如债务清偿、遗产规划等),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则可能不会对房产归属产生直接影响。 然而,如果您已经签署了放弃产权的公证书,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夫妻间的协议,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有效的。这意味着在未来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可能会认为该放弃产权的行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并据此调整房产的归属。 总之,对于是否将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是否有权放弃产权的问题,建议详细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考虑在签署任何重要文件之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