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家长,我女儿开学后在大学晚上军训课上做军体拳动作的时候摔倒,导致髌骨脱位骨折韧带损伤断裂,受的苦罪一言难尽。请问,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学校至今没负责任)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5-03-12 14:00尊敬的家长。 首先,请允许我向您表达最深切的同情和对您的女儿不幸遭遇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如果能够证明是学校的过错或疏忽造成的,则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而言,学校应承担以下责任。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人身安全;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学校应当及时处理学生的伤情,并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 学校应当为受伤的学生提供适当的治疗和康复服务。 同时,作为家长,您也有一定的责任。您可以要求学校出具书面证明,证明该事件系学校疏忽所致;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以获得更多的赔偿。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无论何时何地,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都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您的女儿能够早日康复,祝您及家人幸福安康!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