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3日上午十点左右,和同事发生不 愉快了,同事用身体靠我身体,我用胳膊向上一抬,他自己坐地上,头着地,说头疼去医院检查,让我掏医疗费,经派出所调解,我掏2000元,我感觉心里闷,我怎么办。再一个是,他对着我左耳大喊,使左耳膜轻度充血,听力下降,经医院检查治疗现花费600元。医生说一周后去复查。我的医疗费他应赔吗?谢谢
2025-03-12 15:24您的情况涉及人身伤害和医疗费用赔偿的争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导致的人身损害,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关于您提到的医疗费赔偿,首先需要确认是否属于侵权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如果是因为侵权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或者过失,则可能还需要考虑是否符合无过错责任的情形,即即使对方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左耳膜损伤的情况,建议您及时就医并进行详细诊断,以确定具体的损伤程度以及后续的治疗方案。如果医生明确表示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且费用较高,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但在此之前,请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最后,作为当事方,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纠纷的方式,例如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条款,并在必要时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