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时把户口迁到夫家了,现没有离婚找关系又迁回了娘家,请问,家里土地房子征收我有份吗。户口本上标明父母子女投靠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及的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户口迁移的情况,如果是在婚姻期间进行的,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则该迁移行为不会影响到夫妻双方对家庭财产(如房产和土地)的共同拥有权。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您将户口迁移到了夫家,但如果你们在婚姻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那么在房屋征收的情况下,您有可能会享有部分或全部的产权。 至于土地征收问题,通常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是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的,即只有在房屋所有人去世或者放弃继承权后,土地才会被收回。因此,如果您在户口迁移之前已经购买并持有土地,并且在婚姻期间没有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归属,那么这部分土地在征收中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具体能否获得相应的补偿或权益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