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8月买的房,首付父母出资,我交按揭,14年9月我开始交银行办理的房屋按揭,我15年4月登记结婚,现在家庭纠纷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2024-12-28 19:4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您和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们是通过贷款方式购房,并且该贷款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形成的,这将影响到房产的归属。如果贷款是以您个人名义进行的,那么该房产归您所有;如果贷款是以您与配偶共同名义进行的,那么房产应视为你们共同财产。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照顾无过错方权益,考虑子女利益以及财产合理分割原则,综合各种因素决定如何分割。 最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评估师或律师,以便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要保留部分房产作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者是否需要对房产进行公证,以确保房产归属清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