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过程我简单说一下,你帮我分析一下。谢谢你! 我和对方之前是在一起合作(2015.07月份开始到2018.05)但是只有口头协议,开始时是两个人合作,2017.04月增加了一个合伙人,(公司2017.06月才正式注册的,对方和另一个合伙人去的没有把我加进去),商标是我个人注册的,因对方没有诚信耍无赖(个人借款不还,股本资金不退),而且今年六月初单方面解除合作,这期间一直在用我注册的商标,现在对方单方面解除合作,而且现在也还在用我的商标,请问我该怎么维权?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025-09-30 06:51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联系,并提供您的情况。根据您的描述,似乎存在一些法律纠纷,涉及到合同、商标权以及商业行为等多方面的权利义务。 合同争议。如果在合作协议中存在违约条款或者双方未明确约定终止条件,则可能存在合同关系的解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的无效或解除,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侵权。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商标权,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此外,您还可以考虑申请商标权的撤销或者转让给第三方。 债务清偿。关于债务问题,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进一步的法律风险,建议您在任何行动前详细记录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往来邮件、证人证言等,以便于将来需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 [您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