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事故律师在线咨询免费,您好,我是司机在成都三环撞到横穿绿化工人抢救无效死亡,我想问问,我承担百分之一十和百分之四十,对我的法律后果分别是什么情况,还有保险公司赔偿之后我自己还需要赔偿死亡家属精神损失费吗,谢谢解答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涉及的案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理解。 法律后果。 -如果法院判决你承担10%的责任,这意味着你的保险公司在支付了足够的赔偿金后,你需要从自己的财产中支付剩下的10%的赔偿责任。 -如果法院判决你承担40%的责任,那么你的保险公司的赔偿将不足以覆盖所有赔偿要求,因此你需要自己承担剩余的部分。 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死亡家属的精神损失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足够的赔偿金,那么他们不需要再赔偿死亡家属的精神损失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例如保险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赔偿义务时,或者赔偿金额低于死亡家属的实际损失时,保险公司可能需要向死亡家属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请注意,以上分析基于一般法律原则,并不适用于特定案例的具体情况。建议您与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