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亲戚,在卫岗乳业上班14年,社保交了10年,得了小脑萎缩,现已瘫痪。马上医疗期满,按照规定是可以获得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如果是重症,额外补偿6个月的工资,如果是绝症,额外补偿12个月的工资。咨询一下,这个重症和绝症是如何定义的?需要办什么手续鉴定?
2025-03-03 15:00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并经医疗机构诊断为重症或者绝症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具体到您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规定的标准以及如何申请相关待遇,还需要考虑具体的病情、治疗过程以及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 一般来说,对于重症(如严重疾病)和绝症(如癌症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职业病。如果您的亲戚被确诊为重症或绝症,那么他可能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这通常涉及到以下几个步骤。 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诊断证明、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等。 提交申请。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患病原因及与工作的关系。 接受评估。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职业病。 提交材料。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明、诊断证明等。 等待处理结果。提交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程序。此外,如果您的亲戚正在享受医疗期,请确保及时通知单位,并且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文件以支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