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4年8.11号结的婚,2016年3.10生育一个女儿,因夫妻感情不和,他有家庭暴力行为,还有拒绝赡养我的父母,我想离婚,可是他不想离我们已经分居五个多月了,,我的女儿从35天到十个月一直是我的父母扶养,那个时候他在外地打工,到孩子10个月的时候他回来,就把孩子抢走了,并且当着医院众多人的面辱骂我的母亲,没结婚之前他就有家暴,并且说自己当过兵,要我们炸药炸死我们一家,怎么才可以离婚并且把孩子要回来,
2024-11-27 14:44您好,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离婚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告知对方您想要离婚,并且希望孩子归您抚养; 联系当地人民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诉讼; 提供证明您与对方关系恶化、对方存在家暴等证据; 了解当地的离婚程序和所需材料。 同时,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