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贴吧看到很多 用第三方女性的身份售卖茶叶 人物定位好像是公司小白领 又做公益 又有爱心闲聊十几二十天 后面失恋去外公家散心 然后才开始卖茶叶 卖外公炒的茶 卖自己炒的茶 然后回厦门上班又出差去贵州做公益 回来之后开始跟后妈撕逼抢茶庄 要在几天之内卖到多少多少金额才能拿回她妈妈的遗产就是茶庄了,这种应该是虚构事实吧 跟电视剧一样的情节 这种属于诈骗吗?我很好奇可以起诉他们吗?
2025-03-27 22:35首先,我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虚假宣传或者以欺骗的方式招揽业务的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你提供的信息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这些行为确实构成了欺诈或不正当竞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 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通常指达到一定数额)。 如果你认为这些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你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警方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适用于一般的法律框架下。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