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被盗。估价为12000元左右。2月18号犯罪嫌疑人被抓。我的首饰全都被卖了。没有给我返赃。总共盗窃了大概7家,其中两家返赃共盗窃4万多。。12月11日法院开庭犯罪嫌疑人表示有十余万的存款。但并没有给我们返赃。法院宣判有期徒刑3年,罚款8万多,我想问还会赔偿我吗?我需要做什么
2025-03-27 22:23首先,对于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犯罪分子赔偿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承认有财产,那么法庭可能会根据被告的财产状况来确定其赔偿能力。 关于赔偿的具体金额,这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例如,如果被告有其他财产(如房产或股票),这些财产的价值可能会影响赔偿金的数额。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并且想要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可能的救济途径,请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详细的建议和指导。 最后,作为原告,在法院判决后,您可以向被告提出上诉。这是保护自己利益的一种方式,但也可能存在风险,因为上诉过程也可能导致更多的法律程序和费用。因此,是否进行上诉应由您自行决定,并考虑所有可能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