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的没有昆山居住证,男方有,可以在昆山进行婚姻诉讼吗?
2025-02-03 20:38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一方不得擅自处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个人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你的丈夫将你们的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你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同时,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你的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你们的共同财产。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以及你的丈夫赠与行为的存在和无效性。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