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2013年架天然气、自来水把我家七间房的中间3 间拆除,村镇领导和我协商把我家院西临街一处宅基给我,最迟2014年3月给我弄好,可是没给我弄好。2015年4月邻居盖房要占我的房子东2间,邻居找我多次,因我的宅基还没弄好,我不让占。村主任、另一干部找到我家,我说我女儿已到婚龄我家还沒盖房子,我不让占,村主任说另给我女儿一处,让邻居占我家东2间。后村、镇干部和我签了拆房协议,协议有村镇公章和干部签名,协议内容包括2处宅基等。现村镇说此协议违法、无效。说给我女儿一处了,临街一处不给,我该怎么办?
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由于协议内容中存在矛盾之处,可能涉及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导致协议无效。 协议中的宅基地分配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您的女儿已经到了婚龄,因此有权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 如果您认为协议存在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相关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帮助,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协议被确认为无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者赔偿损失。 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取得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