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3年10月份在滁州中普城市广场购买了两间小售后反租的商铺,合同约定为2014年交房,同时约定超过180天没有交房,业主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约并陪赏相关损失。但是到目前为止,房子也没有交,房产证也没有办理。我现在想单方面解除合约,要求退房并让开发商陪赏损失。但是有个问题是现在开发商不会轻易同意退房,即使同意退房没有钱支付退房款,请问我们现在怎么办? 注:中普城市广场为滁州市重点招商项目,一期约900多户,现已经租给居然之家在使用,但是一期业主只拿到了很少的房租。
2025-02-15 08:53您好!关于您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无效,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利息等。此外,您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